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:
为规范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经营秩序,完善行业统计制度,掌握行业运行和发展信息,根据商务部《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(暂行)办法》(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)文件规定,凡于2024年12月31日前依法注册并经商务主管部门备案(法人备案或分支机构备案)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,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,完成2024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备案的企业,视为自动放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。
业务备案流程如下:
一、国际货运代理企业,请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网站:http://iffe.mofcom.gov.cn/corp/notice,填报2024年业务备案(表三)。
(平台操作流程请参考“附件一”。如有疑问,请咨询平台客服:010-67870108)
提示:
1. 商务部统一平台,选”对外贸易-国际货运代理信息管理应用” 或 “对外贸易-服贸统计监测”,进入应用-业务数据填报-业务备案-点击 “新增选择2024年度”。
2. 进入商务部平台,请使用IE浏览器,如无法正常显示请按提示https://ecomp.mofcom.gov.cn/pages/login/ie1.html 设置浏览器。
二、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中表三数据填报完成之后,保存为“已上报”状态,打印已填报的《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(三)》,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,并在表三空白处写明表三填报联系人及电话。
三、请将表(三)扫描后发邮件至货代协会邮箱,或邮寄到协会。协会在收到文件3-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,企业可在统一平台网上查看审核结果。
(提示:表三数据填报注意事项,请参考“附件二”。)
电子邮箱:hdbeian@siffa.org.cn(请在邮件主题注明“企业名称+表三”)
邮寄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B区16楼16B03-a室 货代协会收 电话:0755-83737356、0755-83737401
请点击左下角“附件”下载查看附件
附件一:《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——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流程》
附件二:《业务备案表》表三录入注意事项
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
2025年2月28日